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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交通整治!禅城交警严查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

2022年07月29日

给车辆登记上牌,既是对车辆的合法身份认证,更是能强化对车辆的有效监管。当前,绝大部分上路行驶的私人电动自行车均按要求登记并悬挂号牌,但仍有部分商家未依法依规为旗下品牌共享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容易导致使用人违规骑行上路……7月28日,佛山禅城公安表示,全区正强力开展“最严交通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针对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问题,警方将责令相关企业做好投放前的登记上牌。禅城区将通过开展非机动车专项治理,提升行动助力佛山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禅城区正强力开展“最严交通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紧盯电动自行车上路安全。

不上牌就上路?无牌车必查!

28日上午9时许,佛山禅城交警在辖区的同济路、绿景路、文华路、岭南大道等重点路段,对涉电动自行车逆行、抢占机动车道、骑车人不佩戴安全头盔、无牌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等系列交通违法开展专项教育整治。此时正值上班高峰期,除了骑自家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市民外,其中还有不少骑共享电动自行车上班的群众。

在同济路和岭南大道交界的交通执勤点,相继有骑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被交警拦下。“我有佩戴头盔,也没有逆行和走机动车道,怎么把我拦住了?”市民姚先生满脸疑惑,他不知道的是,自己所骑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并未悬挂车辆号牌,属违法上路。最后,这些骑行人在附近找到悬挂合法车牌并配备有安全头盔的共享电动车后,重新扫码骑行。

“不管是私有还是共享的电动自行车,只要上路行驶,就必须依法悬挂车辆号牌。”执法民警表示,凡是上路的车辆,都必须合法合规上牌,否则必将成为交警部门重点整治的对象。

据悉,针对共享电动单车无悬挂车牌的情况,公安机关将责令相关行业企业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在确保车辆完成登记上牌手续后才可投放市场。“如发现无牌共享电动车违规上路,执法人员将及时制止并予以纠正”,民警同时提醒,对于目前已投放市面待上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市民在骑行时务必先行确认,无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骑行上路。

 

禅城区正强力开展“最严交通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紧盯电动自行车上路安全。

车辆牌照,既是“身份证”更是“平安符”

《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已于2020年8月1日正式施行。佛山市也已全面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未经佛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行驶证并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上道路行驶。

据悉,当前禅城区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呈持续上升趋势。由于骑行便利、价格亲民,电动自行车成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但由于部分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导致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居高不下。民警介绍,登记上牌后,骑行者与车辆的信息进行绑定,对于侦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被盗案件及返还财物等警务工作有很大帮助;另外,市民骑乘上牌后的电动自行车出行,由于有监管制度的约束,会更遵守交通规则,有助于降低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

接下来,禅城公安将继续强力推动“最严交通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紧盯电动自行车上路安全,依托遍布全区的多个电动自行车执勤服务点,重点加强快递、外卖行业和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定期曝光交通违法行为,抄告企业、行业协会和主管部门,督促建立完善自律管理、内部惩戒等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力求营造更加安全文明的交通秩序和环境,进一步遏制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本市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电动自行车未经本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行驶证并悬挂号牌的,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上道路行驶。

第三十五条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禁止下列行为:(一)驾驶未经本市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号牌已经注销的电动自行车;

第四十二条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五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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